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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辽宁自学考试报名入口开通

发布时间:2017-07-05 13:54:31  来源:2018自考网  浏览:   【】【】【

2017年10月辽宁自学考试报名入口开通

辽宁2017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入口开通,考生登录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理论课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9时至7月8日17时。

实践环节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9时至7月13日17时。

辽宁2017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所有专业不要求集体报名,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只注册没有去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已注册、现场确认和报考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下次参加考试须重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报考信息将被取消。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县)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及上交相关证明材料,而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论文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拟停考本科专业,在停止安排考试前一年,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②已获得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毕业论文。(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

③已获报考专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其中包含停考课程且可以顶替现行考试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

3.申请免考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检查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递交免考材料并接受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须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免考”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4.申请毕业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携带成绩添加、修改依据在现场确认阶段到报名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申请,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方式,携带作为添加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市、区招考办说明具体情况,等待处理。网上申请毕业通过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考生须重新登录“申请毕业”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毕业申请的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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